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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办法】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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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工程或科学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效的综合性总结,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独立、高质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对于对于提升学生适应工作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管理,学院实行二次答辩制度。

1、凡未参加第一次答辩或首次答辩排序靠后者,应参加二次答辩。

2、参加二次答辩比例不低于参加答辩人数的15%,分配到各答辩组,首次答辩结束次日上报教学办,并通知学生。

3、二次答辩的学生成绩不得高于75分。

4、首次答辩结束应留不少于一周时间,保证二次答辩学生认真修改。

5、参加二次答辩学生答辩用表以第二次为准,首次答辩用表作为档案材料单独存档。

6、二次答辩由教学办根据专业另行组织答辩组,应有原答辩组成员参与,如果二次答辩学生没有修改,终止答辩,成绩按60分以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