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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刘光文奖学金”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水学〔2021〕169 号)相关条款,现开展 2024 年度“刘光文奖学金”奖项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2023级、2022级、2021级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2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刘光文奖学金”所设奖项同学历阶段同一奖项级别不可重复获得。

二、报送材料

2025 年 3 月 10 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发至辅导员邮箱。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600 字简历(主要社会工作、创新实践,获得成果、荣誉称号等);

(2)《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 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在校期间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专利、创训、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证明等复印件;

(4)《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不提交纸质版。

候选人材料中不应涉及知识产权和保密内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7082154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4日

编辑:陈翔     终审:孟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