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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24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最终全校范围确定2名获奖者,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三、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 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申请材料

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研究生宝钢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个人获奖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纸质版);

3.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

五、提交时间

1.学生申请(9月24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纸质材料提交A323办公室,电子汇总表提交邮箱songhaoyan420@163.com; 

2.民主评议与学院推荐(9月26日-9月28日):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学生务必按时提交完整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