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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笑涛  郑伟

副组长:张鑫  张成凤

成员:曹红霞  康艳  张宽地  王玉川,2022级水利类各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教学办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成绩兼顾”原则。

3.坚持专业布局、教学资源及学科专业持续稳定发展原则。

三、分流对象及专业指标

1.分流对象:按大类招生培养的水利类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专业分流指标:根据4个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2022级水利类各专业分流指标如下表:

分流专业

接收班级数

接收人数

农业水利工程

2个教学班

50人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个教学班

60人

水利水电工程

3个教学班

90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

2个教学班

50人

水利类学生合计

9个教学班

250人


四、分流办法

学根据学生志愿、专业指标、学分成绩排名(第一学期学分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某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对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由学院调整到有空额的专业。

五、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各专业负责人进行分流宣讲,布置分流工作。

3月19-2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3月22-26日,学院审核,拟定学生分流专业。

3月27-31日,对拟定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做好公示期内的异议处理,联系人:徐婧,电话:87082931。

六、其他

1.水利类学生只能在水利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水利类学生可按照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但已分流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在原大类专业之间转入或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