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21〕36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长:胡笑涛 郑伟
副组长:张鑫 孟庆涛
成员:谷晓博 康艳 罗滔 王玉川,2025级水利类各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教学办人员
二、专业设置
根据4个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2025级水利类各专业分流指标如下表:
分流专业 |
接收班级数 |
接收人数 |
农业水利工程 |
2 |
5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2 |
56 |
水利水电工程 |
3 |
8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 |
60 |
水利类学生合计 |
9 |
256 |
三、分流方式和依据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专业指标、学分成绩排名(第一学期学分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某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对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由学院调整到有空额的专业。
四、公示方式和申诉渠道
学院对拟定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学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反馈到学院工作小组(水建学院A322教学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