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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各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和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职在岗确认工作

    (一)确认对象

    2022 届、2023 届毕业生中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见附件 1)

    (二)具体安排

    1.材料提交。学生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本次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工作,须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以下简称系统)中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2022届毕业生为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3届毕业生为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学生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后,须将系统中上传的纸质版材料原件邮寄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6月27日前完成审核学生在职在岗情况。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进行重新完善,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23 届毕业生中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且被学院、学校和中央任意一级审核不通过的学生(见附件3

    (二)具体安排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的“2024 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1)系统中导出《就业证明原件》《二次分配定岗证明》(如存在“二次定岗”)模板,如实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2)上传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上传因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证明材料;

    (4)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仅申请贷款代偿学生需要提供)。

系统完成申请后,须将以上所有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邮寄回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6月27日前根据学生名单对学生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三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

    (二)学院初审

    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30日。

    (三)学校审核

    2024年7月1日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邮寄纸质版材料须在6月27日前邮寄至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李台街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陈翔(收),联系电话:18169030216。


编辑:陈翔     终审:孟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