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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郝彦昕   发布日期:2021-06-27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班: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

1.申请对象

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流程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1.申请对象

往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下一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

2.申请流程

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参加爱心实践活动以及贷款意愿等信息,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续贷声明填写须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否则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提交续贷申请,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回执录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信息。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前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学生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2.各年级要在9月13日前汇总整理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填写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统计表,将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综合楼206办公室。

电子邮箱:931686745@qq.com

附件:2021-2022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统计表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7日

编辑:郝彦昕     终审:张成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