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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晨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0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1年晨露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在读的陕西籍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家庭或县级以下城镇家庭子女,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信、政治方向坚定;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有理想、有奋斗精神;

4.学习课程无重修;

5.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三、需提交资料: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需由学生本人签字)、《晨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请申请人于6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6蔡胤凝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晨露奖学金申请表》扫描件、《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jcyn@nwafu.edu.cn。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6月8日-6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民主评议推荐(6月11日-6月17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6月18日-6月20日):学院评议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6月21日-6月23日)。

五、注意事项:

1.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疫情期间健康打卡情况、学院各项活动参与情况纳入考核条件中,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同时教育引导学生爱国荣校,牢固树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咨询及投诉电话:87082154

投诉邮箱:sjcyn@nwafu.edu.cn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6月8日